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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,日前,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,對河南省駐馬店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王振國(正廳級)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。王振國涉嫌受賄犯罪一案,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,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管轄。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。
(原標題:河南駐馬店原常務副市長王振國涉受賄罪被逮捕)
(編輯:SN1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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